2)第十七章:卷宗_我在大明当主播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秦烨,之前读过不少书,为人也比较机灵,现在已经在‘案牍库’工作了。”

  陈县令再次点了点头,没用多说什么。

  而李捕头也不再此处停留,转身离开了这里。

  随后,陈县令再次翻开邸报,仔细的查看起来,随后便喃喃自语道。

  “奇怪啊,这第三次北伐战争,都已经打了将近大半年了,怎么还是没有个结果?”

  “按道理来说,北元王朝经过了前两次的北伐,所剩的兵力和人力,都将大幅度的减少,很容易就能将其击败了才是。”

  “怎么现在还是如此的难以对付。”

  “看来,这场歼灭北元王朝的战争,并不是那么容易结束的啊。”

  ……

  另外一边。

  秦烨已经开始在‘案牍库’,忙碌了几个时辰,将原本散落的卷宗,都被他一一排列,重新摆在了书架上。

  书架上都有编号,上面会标出具体的时间。

  而他刚才所做的事情,就是将某个时间段,所发生的事情,摆放在相应的时间上,任务就算完成。

  当然,在摆放的过程中,就必须要将卷宗上的内容,全都检查一遍。

  经过他大致的浏览了一下,发现这之前的山阳县,发生稀奇古怪的案子还真不少,看的他是三观尽毁,无话可说。

  最让秦烨感觉到惊讶的,就是在明初洪武年间,律法对待人贩子,可是丝毫不会手软,只要被抓到,不管年纪几何,哪怕垂老之年,一律刑法伺候,轻者是被处以斩立决,重者是凌迟处死。

  在《大明律法》中,卷一九《刑律二·人命·采生折割人》,更是有着最严厉的处罚声明。

  “凡采生折割人者,凌迟处死,财产断付死者之家,妻、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,并流二千里安置,为从者斩。”

  秦烨无奈的叹了口气,觉得这个处罚的手段就很不错,要是能一直延续下去就好了。

  不过,也有一些案子证据不足,即便是过了十几年,依然没用被破,导致成了悬案。

  “咦?这不是刘二的案子吗?”

  秦烨在整理卷宗时,看到了几天前刘二的案子,结果还真如他想的一样。

  “洪武十三年,八月十一日,小刘村村民刘二,涉嫌谋财害命,使用凶器杀害他人,性质极为恶劣,特此处与斩刑,与三日后执行。”

  三日后砍头,那岂不是就是明天……秦烨看着卷宗上的内容,在心中默念道。

  随后,他继续翻看之前的卷宗,看看还有没有比较稀奇的案子。

  然而,就在秦烨不经意间,打开一张卷宗时,对上面的内容来了兴趣。

  “洪武十三年,七月初八,张家村闫氏报案,声称儿子外出购物,迟迟不归,下落不明,经捕快探查,并无所获,此案待定。”

  秦烨看着卷宗上的事情,总感觉有些眼熟,就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一样。

  当他仔细沉思时,猛然间便想到了什么。

  对啊,这个卷宗上的案子,不就是和今天早上,那名女子来报案时的内容,一模一样吗?

  都是外出后,迟迟未曾回家,然后人就失踪了。

  看啦,这两件案子之间,必有牵连啊。

  哎,不对!!!

  此刻间,秦烨好像又想到了什么,开始在一旁的卷宗里查找着。

  请收藏:https://m.lt44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