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8章 请求判刑!必须判刑!!_让你当律师,你把法官送进去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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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晨说道:“这些东西,都是经过技术部门核实查证的,不管多少小号,所有的IP地址都是来自于周玲玲和王甜甜身上,所以网暴,造谣,污蔑的人不是陈洋,而是周玲玲和王甜甜两个人。”

  直播间又一次炸了!

  这次网友们都看到了两个女的发了什么小作文。

  基本上该骂的都骂了,全都是两个女的发的各种小作文。

  周玲玲和王甜甜甚至让大学的很多同学都对陈洋有了偏见,就是因为她们在各种造谣。

  到现在,陈洋都没有办法回学校正常上学。

  【啊?啊???】

  【不是,周玲玲和王甜甜两个人这么恶心啊?】

  【发小作文是吧,好好好。】

  【来了,经典的小作文,这两个女的原来背后是这样的啊。】

  【周玲玲和王甜甜原来是这样的人,疯狂抹黑陈洋啊,各种造谣。】

  【陈洋是真的惨啊!!!】

  【必须让这两个女的道歉!必须让周玲玲和王甜甜赔偿精神损失费。】

  【看的我都想过去来一个蓄意轰拳了!太特么恶心了啊!】

  【陈洋太惨了吧,又被踢裆侮辱,现在连大学都被停学了,造谣污蔑是真的可怕,陈洋明明没偷拍,周玲玲和王甜甜为了报复,还是要写这种小作文污蔑别人。】

  而这段时间,法院里面也在验证这些证据是否属实。

  很快,法院技术部门的就给了消息。

  审判长李康敲了一下法槌,说道:“证据属实!”

  李康说完之后。

  顾晨直接开口道:“审判长,我请求更改一下诉讼请求!原本想的是只要两个人道个歉,这事情也就过去了,但是两个女的不依不闹,态度极其恶劣!因此,我在和陈洋沟通之后,决定追究周玲玲和王甜甜的刑事责任!”

  “周玲玲,王甜甜,恶意造谣,污蔑,抹黑陈洋,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,对陈洋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精神伤害!严重侵害了陈洋的名誉权,隐私权,两个人造谣的文章,全网点击超过了五百万,非常恶劣!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,要求判处周玲玲、王甜甜七年有期徒刑!立即执行!!!”

  “我方当事人陈洋,拒绝道歉,拒绝精神损失费,拒绝医药费等赔偿,必须判刑!必须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金!!”

  “周玲玲,王甜甜两个人,恶意造谣!!如果今天不用法律制裁这两个人!明天将会有更多的造谣者出现!!”

  “如果造谣的成本太低,维权的成本过高,这个社会,人人可以造谣!人人可以污蔑别人!!!”

  “这个案件,正是当今社会的典型案件!”

  “周玲玲,王甜甜,二人知法犯法!恶意报复!凭空造谣,污蔑!”

  “如果今天不重判周玲玲和王甜甜二人!那法律的公正何在!威严何在!!”

  “如果人人都可以造谣污蔑,而不承担法律责任,那还要这个法律干什么!!!”

  “造谣,不应该没有成本!必须要让犯罪分子付出代价!”

  “请求判刑!必须判刑!!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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