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一百七十二章 FAEBOOK_剽窃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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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情破裂了,然后离婚了,刘菲菲跟了自家的母亲。依照刘菲菲现在的相貌条件。基本上属于绝世无双型。能够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来,其母亲再差也不会差到那去,自然也是一个风姿卓绝的美妇人。

  而那时的刘菲菲不过刚刚十二岁,其母亲也不过刚刚三十出头的年纪,正是风韵犹存。魅力迷人的阶段。追求者众多,后来让人大跌眼睛的是,所有的追求者竟是一个也没有没有成功。却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。最终被一个洋鬼子抱的美人归。

  这个洋鬼子倒也不是个一般人,在美国也算得上是成功的精英人士,是美国律师排名前一百的家伙,经常出入一些高档私人会所。因为一些事情来到华夏,来到华亭,没想到遇到了刘菲菲的母亲。一次偶然的相遇,让那个洋鬼子对刘菲菲的母亲神魂颠倒。按照洋鬼子自己的话那就是“太漂亮,太迷人了。”

  这个洋鬼子就暂停了回美国的行程,对刘菲菲的母亲展开了激烈的追求,鲜红的玫瑰华,高级奢华的聚餐。加上洋鬼子本身的伸士风度。而且这个洋鬼子本身便会说的一口流利的汉语。这个洋鬼子也是在华夏出生,并且在华夏长到了十二岁,才回美国的。所以会一口流利的汉语并不奇怪。

  但这却是洋鬼子制胜的法宝。因为洋鬼子的经历让刘菲菲的母亲想起了自己的女儿,自己的女儿也刚好十二岁,如果到了美国能够有着更好的生活,以及更好的教育,比起待在华夏强上许多。加上这个洋鬼子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语,加上他小时候也是在华夏长大的。文化差异跟语言交流不会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问题。

  于是刘菲菲的母亲令人大跌眼镜的嫁到了美国,刘菲菲也成了一个美国人。从此生活在了美国。但在家里文化差异不明显,但一出了家门,外面全部都是金头发蓝眼珠的洋鬼子。人家拜的人是十字架上的耶稣,自己以前拜的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,其它的一切更是不用说了。虽说已经在美国生活了醉了,英语早以不是问题,但心中的那一份思乡的情怀却是无处安放的,所以刘菲菲才会如此的渴望见到自己家乡的来人。

  一番交流下来两人都感觉各自的熟悉度增加了。谈话越来越深入,越投机。刘健正准备问刘菲菲的电话,以及好约个时间聚下餐,增进一下感情什么的。

  而就在这时刘健的手机却响了起来,让刘健在脑海里酝酿良久的话,被铃声全部驱散了。

  电话一接通,那边传来姜小樟的声音。“老板,你没有走失吧,现在在那里啊?”

  刘健这下可找到出气筒了,“姜小棹,你这下响起我这个老板了,开头干嘛去了,小心我扣你工资啊,是不是被卫灵馨捉走了啊?如果那样的话,我倒是还可以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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