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408章 登闻鼓_我要做太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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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它如律例内的杂犯、斩、绞、迁徙、充军、枷号、刺字、论赎、凌迟、枭首、戮尸等,有的承自前代,有的为明代所创。”

  “其中“五刑”条规定刑有五种﹐即笞﹐杖﹑徒﹑流﹑死﹔在“六律”的具体条款中又有凌迟处死﹑边远充军﹑迁徒﹑刺字等刑罚﹔

  “十恶”条规定了谋反﹑谋大逆﹑谋叛﹑恶逆﹑不道﹑大不敬﹑不孝﹑不睦﹑不义﹑内乱等十种所谓“常赦所不原”的重罪。”

  “不过现在的大明律,还不完善,依然在补充的过程当中,臣想请加大完善的进度,以求能够尽快刊印颁行。”

  朱允熥道:“律法乃是治国之根本,杨部堂所言极是。”

  “殿下客气了……”

  朱允熥话锋一转又说道:“不过在现有的律法当中,有些过于严苛了,需要做些修改。”

  杨靖不由得问道:“敢问殿下所说的,是哪些地方?”

  朱允熥并没有直接回答,而是说道:“大明建国之初,重新制定了律例,以适应当时的局面,本王对于律法,不知道杨大人准备如何完善。”

  “殿下请看……”

  杨靖就将一册书卷递到太监王忠,王忠放到朱允熥面前的书案上。

  杨靖解释说道:“殿下,微臣觉得完善律法,总括的来说,那就是宽刑律法,以严治民,内外公平。”

  郁新并没有参与制定这些律科,说具体的情况并不清楚,可是一听到要以严治民,不由得就皱起了眉头。

  “杨部堂,不知道这以严治民是何意思?”

  毕竟在这个时代,百姓生活已经很不易了,如果再按照律法非常严苛的对待百姓,就有些不合时宜了。

  杨靖看出来郁新并不认同,于是笑着解释说道:“这以严治民,是建立在宽刑律法的前提之下。

  按照大明的律法,人有了一些小的过错,轻则杖责鞭打,留下满身的伤痕,严重的还有可能因此送命,往往在这轻重之间,就有给贪官污吏施展的机会。”

  “十杖可以打死人,百杖也可以使人不伤皮肉,全看施刑者的心情,所以许多百姓若是触犯了律法,就会买通官吏免受皮肉之苦。

  而那些没有钱的穷苦人家,官吏勒索不成没有好处,往往就会重打,就算是致人死亡,也会推脱罪犯有疾病或者身体病弱,所以就留下了很大的漏洞。”

  顿了一下,杨靖又说道:“所以微臣觉得,对于百姓犯了一些小过错的,可以罚他们一些钱财或者粮食,也可以用劳动相抵,服几天的劳役,

  修一段路或者开垦几亩土地,再或者疏通河道都可以,如此一来就减轻了百姓的苦楚,也能够增加官府的收入和建设。”

  “好!”朱允熥暗道了一声。

  正如杨靖所说的,打得轻打得重全在那些官吏一念之间,

  这不是摆明了给人贪赃枉法,鱼肉百姓的机会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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