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606章 狼狈为奸!_我要做太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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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征收田税的时候,他们家交了田水之后穷的都揭不开锅了,再加上他摔断了腰,一两年都干不了活,光是汤药费就能压死他们!”

  “我也是心生怜悯,所以才提出买他们家的地,帮他们渡过这个难关,还承诺以后让他们做佃户,有个灾病我也能帮衬一二……”

  王里长的话说的冠冕堂皇,可谁都清楚,这不过是官样文章,为了安别人的心,让他们答应卖田地罢了!

  真买了田以后,刘家没有劳动力,王里长还能养着他们家不成!

  不等众人发出声援,王里长就赶紧道:“乡亲们,大伙都是明眼人,我这一番苦心你们都明白,我也不怪刘勇误会……

  对了,我家大儿在县城开了一家馆子,也挣了一些钱,等咱们村的行人多起来,就让他回来教教大伙,带着大伙把生意铺面做起来!到时候一起赚银子!”

  没有人不爱钱,没有几个人能抵抗住钱财的诱惑,所以在利益面前,那仅有的正义也变得越发稀薄了……

  就算有一两个人觉得里长所做的不妥,可没有了众人的义愤和支持,他们也不愿做那个出头鸟。

  这就是人性。

  “王叔,您是乡里的老人,您给评评理,里长这么做还有人性吗!”

  刘勇见众人都不吭声,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,转向了站在人群当中的“老人”。

  朱元璋在建立大明之后,在基层的建设上,在全国范围内的广大乡村建立老人制,

  由“老人”治理乡村民间的各项事务纠纷,举荐人才,收取赋税,监督官吏的贤恶良善等,成为大明“皇权不下乡”的制度下,维护底层的手段。

  这里的“老人”,不是指按年龄划分的老年人,而是指地方乡村上的那些有名望、有地位的士绅,当然,也不排除其中有部分是上了年纪的长者。

  事实上,利用地方上有名望的人,甚至是年高有德的老人来管理乡政,其实由来已久。

  早在战国时期,各诸侯国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,开始在乡村设置“三老”制度。

  后来唐朝使用的是“里正制”,宋朝采取的是“乡都制”,但其本质都是利用乡村有威望、有经验的老年人来辅助知县治理乡政,也是对代表皇权的知县的权力补充。

  其老人须令本里众人推举平日公直,人所翻及者,或三名、五名、十名,报名在官,令其剖决。……《教民榜文》。

  乡里老人必须接受知县的领导和管理,协助知县维护地方安定,处理乡民纠纷,保障地方赋税,对知县负责。

  “里长,你看他们家……这次的役使能免了吗?”王姓老人犹豫着询问道。

  王里长拱了拱手,客气地道:“叔,您是乡里的老人,我素来敬重您,可这次的事我也没办法,人数不够的话县里大老爷那边我也交不了差呀……”

  这位老人点了点头,便没有再说什么。

  “你们……你们狼狈为奸啊!连起手来夺我们家的地!里长夺田,老人劝说,这……还有天理吗!老天爷……”

  尽管没有报多少希望,可这样的结果还是让刘勇仅存的希望破灭了。

  在里长要买他们家田地的时候,他是不同意的,后来老人来他们家劝说让他卖了田……

  虽是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,可这里面的算计,和他们之间的勾结再清楚不过了!

  刘勇知道他们不会替自己做主了,心里痛苦又愤怒,可也无可奈何,一面气得浑身发抖,一面又流下愤恨的眼泪……

  站在人群外围,朱允熥把他们所谈论的都一一听在耳中,不由得感慨道:“一个里长,就能够决定别人全家的死活吗?”

  身边的铁铉、齐泰二人都没有说话,等同于默认下来。

  事实就摆在眼前,还有什么可说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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