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砍刀,刀刃上锈迹不少,更叠血渍。
【第二节】
他比我高多了,皮毛层层叠叠盖在身上,压根没有半点衣服的形状,这是一个野人大汉。两边都不再理会我们俩,我们将一对一,实际上,经过这一次的夹击,他们没几个人还能站着。
“吼!”他的胡子颤动,我蓄力以待,他跑了起来,正在横引手中的刀,他手有动作的那一刻我已蹬足而上。
很快,不过一瞬间的功夫。
刀来冷光一现,我矮下身子,利刃裹起的呼啸响在耳畔,烈比寒风,我足步停止,长剑已经砍向他的双腿,利刃的寒光柔抚他的肌肤,切入他的关节,劈开他的膝盖,血花四溅,他仰面而倒。
残废在夏天也是活不下去的,尤其是对这种底层人而言,这里可是北境。我没废话好说,踩住他的手和刀柄,一剑扎穿他的心脏,看着他双眼无神不再呼吸。
“收拾,老规矩。”我引剑还鞘。
我们死了两个人,伤了八个,没有重伤和残废,不过最好处理一下。
我看到斧刃手脚各有一处伤口,“我以前穿铠甲,非常硬,非常重。”他用浓重的口音说道,我在跟他学瓦雷利亚语,他在跟我学通用语,现在的斧刃把头发扎了起来,胡子倒是依然没剃,我记得一开始的时候,他除了简单的几个单词外,什么都不会。
“所以你不习惯这样战斗?”我问道,倾身一扎,结果了一个在痛吟的倒地者,这倒霉蛋早就被人给剖了腹。
“对,砍不穿。”他说,我猜大概是说按他以前的铠甲来讲,这种武器根本砍不到他皮肉。
“适应,我们穷得很,你知道。”我向他点了点头,斧刃想法简单,信仰虔诚,只要给他足够的钱去找姑娘,他就足够忠实。我转身去看俘虏,扫了一眼,我们捉到7个人。
“跑了2个,宰了9个,女士。”
“统计战利品。”我坐在一块比较平整的石头上,用毛巾简单地擦去身上的血渍与泥土,却小心地没有摘下头盔,“俘虏,一个一个来。”
被制服的人被摁在我面前,他看起来像是个北境人,“犁、剑,还是绞索?”
“我是个猎人!我会射箭,别杀我!”他尖声喊道。
“哪里人?”
“我小时候在狼林,橡木脸头儿,我可以射中远处的兔子。”
“那么就是剑,下一个。”
“下跪之人,自由人不屈服!”这是个咆哮的野人,活计挺差,嗓门挺高。
“确定?”
“橡木脸,狼吻巴洛索已经盯上你了,他能通过狼和鸟找到你,你死定了!你会被他掠走妻女,你会向他跪地求饶,就像你给王冠下跪一样!”他连我是男是女都分辨不清呢。
狼吻巴洛索是一个野人掠夺者,据说他还是小孩儿时差点被狼叼走。他自己吹嘘说狼没有吃掉他,奇迹般地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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