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33章 詹姆斯的Rap_重生之歌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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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操着架子鼓和电子琴,给詹姆斯配出了节奏感十足的通用背景音。

  詹姆斯这个穿着白毛衣的大老黑听到有节奏的旋律后,状态变得明显不一样了,身体随着鼓点一振一振的,笑嘻嘻的对着场下的一众美女们唱到:“Girl~!listen-to-me!James-up!”(姑娘们,认真听!詹姆斯来了!)

  随即开始了一段即兴的Rap演唱!

  ……

  When-I-be-sittin-in-my-room-all-alone,staring-at-the-wall(当我孤独的坐在屋里,盯着墙)

  Fantasies-they-go-through-my-mind(神奇的,它们穿越了我的思绪)

  And-Ive-come-to-realize-that-I-need-true-love(我意识到我需要真爱!)

  I-need-true-love-yeah!(我需要真爱!)

  ……

  杜星河听得无语了,虽然英文不是非常非常出色,但他还是能听懂詹姆斯在唱什么的,这家伙竟借着Rap的机会,向女孩们求起了爱!还真是够即兴够开放的!

  然而抛开歌词,从一个专业人士的角度看,詹姆斯作为一个Rap爱好者,而不是专业的饶舌歌手,能即兴发挥到这种程度,算相当不错了。

  詹姆斯的说唱,属于老派的说唱风格,比较注重吐词咬字和韵律感的搭配,节拍很直接,很有节奏感,听着比刚刚他在《我的故乡肯塔基》中的念经式风格好很多。

  不过感染力还是不足,他唱的内容和歌曲的力度都太弱了,台下这些学生们听着詹姆斯说歌,仍旧频频皱眉。

  李阳还是觉得詹姆斯的Rap很难听,但他不得不承认,这黑哥们的节奏感很好,说的每一句词,都应在了鼓点上。不由想起了早先杜星河对詹姆斯的评价。那时听着詹姆斯念经,杜星河就说他的节奏感不错。他真搞不懂了,杜星河是怎么听出来的啊?他耳朵那么厉害吗?

  杜星河耳朵当然厉害了。

  此刻听着詹姆斯的说唱,杜星河已经判断出这家伙的节奏感比他想象中更好。

  虽然詹姆斯的即兴创作力很差,但只要他能死记硬背住歌词,一天的时间,足够他练好《where-is-the-love》。

  不过这首歌詹姆斯一个人唱,气场明显不够,至少还得给他配个英文很haode女声。

  同时,他本人也可以给詹姆斯打打下手,帮着詹姆斯一起说唱,给詹姆斯增加点力度和气场。

  詹姆斯的说唱态度足够放松,但因为太放松,他的说唱力度实在有点弱,感染力太差了,这个得好haode调教一下。

  正思索着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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