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(必看)上架前读者须知—中_猛男拳尸!生化骑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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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挺举300公斤(两个正常男人,三个正常女人的体重,正儿八经肩上能走马)。

  蝙蝠侠拥有人类耐力极限,速度极限,灵活力极限,抗击打力极限(溜警车追罪犯,骨折算小伤,躲子弹是日常)

  蝙蝠侠博学多识,拥有几乎学者界的所有博士学位(上到军校的战略家指挥家,下到普通院校的数学物理学,乃至专业性质的工程学计算机学,无所不通)

  蝙蝠侠是个侦探大师,被誉为dc最好的侦探(小丑的把戏,爷一眼就能看穿...一眼不行就两眼...)

  另外,蝙蝠侠还会自己做装甲和战衣,曾经吊打整个正义联盟,还打穿了天启星和达克赛德扳手腕(达克赛德是神),而不是像电影里需要请人做装甲战衣(im钢铁...钢铁蝙蝠侠!)

  其余的什么包括恐吓大师,审讯大师,语言大师之类的,这里就不细说了。

  瞧瞧哥谭把孩子都逼成啥样了!这要是成了罪犯还得了?

  于是乎,一个执着于打击犯罪的“疯子”诞生了,哥谭罪犯们迎来了他们一生的梦魇!

  一座疯狂的城市,自然也需要一个疯狂的人来拯救。这里需要提一点,蝙蝠侠拯救城市的初衷,是给罪犯们散播恐惧并恢复秩序,属于园林工的修剪工作,给哥谭浇水施肥,除虫打药。

  但你们绝对想不到,其实小丑的初衷,也是拯救哥谭。但他希望整座城市都疯狂起来,疯狂到无可救药彻底被摧毁,从而建立一座新的城市,不管新城市是秩序还是混乱!这就像不破不立,破而后立的道理,但手段过于疯狂,谁叫他是疯子呢?而这里,就不得不提到“不杀原则”了。

  其实“不杀原则”看起来很失败,听起来也很荒诞,但这也是有原因的。

  第一,这是蝙蝠侠自己给自己上的枷锁,以免自己“屠龙者终成龙”,因为dc平行宇宙里有太多关于杀人版蝙蝠侠的故事了,很恐怖!基本上每一个越线的蝙蝠侠都成为了恶棍般的形象,

  这与他本身的精神状态有关,因为他真的有精神问题。

  试想,一个每天都要面对残忍杀人案,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疯子罪犯,每天都要高强度工作,始终把问题和伤痛藏在心里的人,怎么可能没有精神问题呢?

  所以,“不杀原则”是蝙蝠侠防止自己发疯的第一道防线,从小照顾他的管家是第二道,哥谭这座他热爱又痛恨的城市则是第三道。

  第二,“不杀原则”是蝙蝠侠证明自己并非恶棍的理由。

  要知道,蝙蝠侠因为痛恨罪恶,还要散播恐惧的原因。正常情况下(在没有更紧要的事情时),他每次见到罪犯,起码也要把他打个浑身十几处骨折,不论他是否求饶还是有其他原因,蝙蝠侠眼里容不得沙子。

  而且,蝙蝠侠从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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